学生肖志军,性别男,学号2340101308,系我校数字与创意设计学院建筑室内设计专业2023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该生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44学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四十一条:“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超过60学时者应予退学”。学校决定给予肖志军同学退学处理。
因无法通过你预留的联系方式直接送达本决定,现依据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如对本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你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3-81050165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