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学生退学处理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1 浏览:

根据《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学生连续两学期内取得的学分不满规定学分的二分之一者,应予退学。

孟虹臻等6名学生连续两学期取得的学分不满规定学分的二分之一,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对该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学院

班级

1

孟虹臻

信息工程学院

23计应四班

2

赵明赫

建筑工程学院

23建筑工程三班

3

刘新磊

建筑工程学院

23建筑工程三班

4

许晟源

经济管理学院

23会计四班

5

任鸿基

信息工程学院

23计应五班

6

亚森江·马力克江

艺术设计学院

24家纺三班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381050165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崇謇楼721)

教务处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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