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5年秋季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对象为2024年参加高考,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的2024级在校学生。艺术类学生限于同类专业中转。
二、根据《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具有转专业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的;
3.休学期间的。
三、实施进度安排
1、9月6日前,各学院上报转专业方案。
各专业将转专业后的班级最终人数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原则上以不增加现有班级数、不影响正常教学为上限;
转入专业对身体等有特殊要求的须一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需单独进行考核的专业,出台相关考核要求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笔试:1)考试科目、内容范围、各环节时间安排;2)命题专家邀请、考试组织、试卷批阅、保密措施等操作流程;
面试:1)面试内容范围、各环节时间安排;2)专家组成原则、面试流程、评分标准、学生签字确认、保密措施等操作流程;
采用多种方式考核的须上报总成绩计算方法。
2、9月10日-9月14日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逾期不受理。
符合转专业申请资格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纸质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纸质申请表见附件2,也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每个学生最多可申请3个拟转入专业,转专业数量、先后顺序请慎重填写。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一旦被拟转入专业录取,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3、9月21日前,需进行单独考试或面试的专业完成相应考核工作。
4、9月23日-24日,各学院将录取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原则,即首先根据学生志愿,在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学业成绩优者优先考虑。进行单独考核的专业,按考核结果录取;其他专业按学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录取;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学生身体等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优先录取。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加权学分绩点)
课程成绩绩点计算办法:
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分数/10-5,不及格的课程成绩绩点为0。
5、9月25日-26日,教务处汇总公示转专业结果。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确定转专业结果。
五、其他
转专业录取工作完成后,教务处做好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籍、课务等调整工作;学工处、各二级学院按转专业结果做好宿舍调整等工作。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执行。
附件:1、2024级学生降级转专业目录
2、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