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02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提醒》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教科研安全工作组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整改

各二级学院于4月3日前,对部门的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开展全范围全方位拉网式安全排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完成《高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附件4)于4月9日前报送至教学保障科,联系人:王涛。

2、学校督查

学校将于4月10日组织教务处、科研处、安保处、后勤与基建处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对全校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重点督查各二级学院自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自查工作覆盖所有实验实训室及博士工作室等区域。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提醒

2.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3. 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4. 高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

5.2026年3月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隐患清单

教务处、科研处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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