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课程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自即日起,教务处将实行每周发布下周课程考核安排的机制。现将有关事宜及考试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教务处将于每周五定期发布下一周的相关班级课程考核安排表。
2.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科目及监考教师等信息,请以每周发布的附件为准。请及时登录教务处网站,查阅最新附件,提前做好备考与监考准备。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树立优良学风,特对课程考核纪律作如下强调:
1.考生须携带有效学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考场并按指定座位就座。迟到超过规定时间(通常为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该科目按缺考处理。
2.除考试允许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书籍、笔记、纸条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在开考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关机。
3.考试期间须保持安静,独立作答。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等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与指令。如对考试安排或考场规则有疑问,应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及时向监考教师或巡考人员提出。
三、考务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每周的考核安排传达至相关师生,确保通知到位、无遗漏。监考教师须严格履行考务职责,维持考场秩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
教务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