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款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苏工院[2017] 104号)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学校拟对张智贤等3名学生(名单如下)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
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公告期满后,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3-81050165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退学处理学生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二级学院 | 班级 |
1 | 张智贤 | 2311102109 | 男 | 纺织服装学院 | 23非织造 |
2 | 董耀威 | 2270404126 | 男 | 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 | 23空中乘务一 |
3 | 宋洪基 | 2350201112 | 男 | 信息工程学院 | 23物联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