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给予张智贤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5 浏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款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苏工院[2017] 104号)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学校拟对张智贤等3名学生(名单如下)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

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公告期满后,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3-81050165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退学处理学生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学号

性别

二级学院

班级

1

张智贤

2311102109

纺织服装学院

23非织造

2

董耀威

2270404126

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

23空中乘务一

3

宋洪基

2350201112

信息工程学院

23物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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