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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管理工作有哪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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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级督导 1.在学期初提交督导计划; 2.期末提交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听课记录本记录或企业微信提交)、教学运行问题反馈表、教学材料检查表(不低于20份)、督导总结。 上述材料请通过OA发送给教务处督导管理员邢姣秀老师。 二、教学单位兼职督导 1.教学单位分管督导工作的院长(主任)向学校督导室备案本单位兼职督导情况。备案以文件形式提交,以“201 -202 –
学期+****学院(部)+兼职督导名单”命名,具体按照如下表格备案: 2.在学期初,教学单位上交本单位督导计划和本单位公开课开课计划表; 3.期末应按照督导听课最低要求,提交本单位所有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听课记录本记录或企业微信提交)、教学运行问题反馈表、督导教学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请通过OA发送给教务处督导管理员邢姣秀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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